來源: 中國科技網
貫徹落實全國科技創新大會精神
中國科技網訊 科研成果一年不轉化,個人或團隊可變現,至少可獲轉化收益70%;高校院所科研人員下海,可保留崗位3至8年。10條新政,條條都是“真金白銀”。8月27日,為落實全國科技創新大會精神,武漢市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的10條新政正式出臺,市長唐良智形象地稱之為“黃金十條”,將強力推動武漢東湖高新區科技成果轉化體制機制創新。
借鑒美國硅谷、斯坦福大學,中關村等世界知名園區和高校的經驗,武漢新出臺《促進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科技成果轉化體制機制創新的若干意見》(即“黃金十條”),旨在充分釋放在漢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創新創業活力,為其提供更多自由空間、解決后顧之憂。“黃金十條”新政極具突破性,力度領銜全國,有些為武漢獨創。這是繼武漢東湖高新區出臺有關“資本特區”“人才特區”等創新政策之后的又一重磅利器。
“黃金十條”新政有多處亮點,如在漢高校、科研院所知識產權一年內未實施轉化的,在成果所有權不變更的前提下,成果完成人或團隊擁有成果轉化處置權,轉化收益中至少70%歸成果完成人或團隊所有;允許和鼓勵在漢高校、科研院所與事業單位科研人員留崗創業,根據創業情況保留其原聘專業技術崗位等級3—8年,檔案工資正常晉升,創業所得歸個人所有;新政還鼓勵科技人員在企業與科研院所、高校之間雙向兼職,鼓勵在漢高校允許在校學生休學創業,到孵化器創業的學生,創業時間可按規定計入學分,創業之后可重返學校完成學業;對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國家級企業研發機構,最高可給予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高校、科研院所在東湖高新區建設新型產業技術研究院,除了建設資金支持外,還給予5年運營經費的支持,前2年每年最高給予2000萬元支持,第3—5年每年最高給予1000萬元支持;每年遴選100家“光谷瞪羚企業”,在政府采購、企業融資、創新平臺建設、發展空間拓展等方面給予支持;設立首批5億元股權激勵代持專項資金,對股權激勵團隊和個人給予支持。
據東湖高新區有關負責人介紹,新政中有的政策為全國獨創,如按規劃建設的孵化器和加速器,可按工業用地標準供地等。
2009年12月,東湖高新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獲國務院批復,成為繼北京中關村之后的第二個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黃金十條” 新政,從專項資金“搭橋”股權激勵,到科技企業注冊資本“零首付”,以及鼓勵天使基金,均著眼制約成果轉化和科技創新的若干關鍵環節,突破障礙,將充分釋放科研人員、大學生等創業創新主體的活力,加快科技成果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