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調東線一期工程山東段截污導流工程是國務院批準的《南水北調東線工程治污規(guī)劃》和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復的《南水北調東線工程山東段控制單元治污方案》中提出的“治、用、保”污染綜合防治體系的組成部分。山東省截污導流工程共涉及南水北調東線工程山東段邳蒼分洪道等17個控制單元,分散在7個市、30個縣(市、區(qū)),共21個截污導流工程,總投資約12.3億元。工程建成后每年調水期共攔蓄中水3.06億立方米、徑流1.39億立方米。在保證調水水質的同時,為區(qū)域內近185.3萬畝農田提供灌溉水源。